5月25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九龙江(华安片)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提升与生态廊道建设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20683.99万元。
该项目治理河道总长32.6公里,其中:云山溪约1.3公里、温水溪约5公里、仙溪约1.9公里、竹溪约2公里、下樟溪约3.1公里、永丰溪约1.2公里、岩后溪约1.2公里、牛冬岭溪约0.2公里、大屏山溪约1公里,华丰镇支流约0.8公里、新圩镇支流约1.9公里、丰山镇支流约1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床清杂清占约3.1万平方米、清理垃圾约1.7万平方米及水系清理疏通;新建生态缓冲带约21.4公里,生态湿地公园约0.4万平方米、水生景观植物种植约7万平方米、植被生态修复16.5万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水环境治理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浦西溪2000立方米/天截污净化设施1座及配套管网;竹溪、银塘溪、玉兰排洪渠、碧溪排洪渠部分区域内源治理约14.3万立方米;新建温水溪、竹溪、银塘溪、玉兰排洪渠、碧溪排洪渠水质提升净化系统7套;配置水质指纹污染预警溯源监测系统、水污染源智慧监管终端系统各1套。
计划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1)总工期(含勘察测绘、设计及施工):640日历天。从《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止。
(2)委托运营维护期:1年,本项目各子项目建设完成后需继续免费进行1年运营维护,自各子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九龙江(华安片)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提升与生态廊道建设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九龙江(华安片)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提升与生态廊道建设工程(EPC)
2.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仙都镇、华丰镇、新圩镇、沙建镇、丰山镇、马坑乡、高车乡
3.招标人:华安县北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工
4.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城关平湖南路64号联系电话:0596-7358615
5.招标代理单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2-5138190
6.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
7.开标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开标时间:2022年5月24日09:30时
1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6839900元
项目负责人:赵佳 级别:一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苏1322018201901957
工期要求:(1)总工期(含勘察测绘、设计及施工):640日历天。从《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止。
(2)委托运营维护期:1年,本项目各子项目建设完成后需继续免费进行1年运营维护,自各子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的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的验收标准执行。
(1)勘察测绘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测绘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测绘成果文件应能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初设及概算审查应达到行业主管审查合格标准、施工图能顺利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3)施工质量标准:水利工程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SL638~639-201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修改后的相关规范规程以修改后为准)。市政工程达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修改后的相关规范规程以修改后为准)。
(4)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12.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无
13.评标专家:林燕、单桂芳、徐永文、李振天、郭信息、陈有斌、陆帅君
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14.监督部门:华安县水利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15.联系电话:0596-7362470
16.公示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6日
注:①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5月27日)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异议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要求。②根据闽发改【2018】444号文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华安县北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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