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8月11日,康乐县自然资源局康乐县黄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 发布社会资本资格预审公告,本项目估算总投资80862.78万元,拟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选择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完成本项目中的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康乐县莲花山康养花儿风情综合体项目、康乐县莲麓镇滨河路延伸段道路建设项目、康乐县旅游大通道沿线重点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莲麓镇与莲花山保护区防火快速通道连接桥梁建设工程等内容。
康乐县自然资源局康乐县黄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 社会资本资格预审公告
康乐县自然资源局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09-08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CS-2022-0809
项目名称:康乐县黄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 社会资本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862.78(万元)
最高限价:80862.78(万元)
采购需求:
1.1概况
拟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选择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完成本项目中的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康乐县莲花山康养花儿风情综合体项目、康乐县莲麓镇滨河路延伸段道路建设项目、康乐县旅游大通道沿线重点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莲麓镇与莲花山保护区防火快速通道连接桥梁建设工程等内容。
1.2招标范围
1.2.1康乐县黄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社会资本资格预审招标,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1.2.2款。
1.2.2本项目为新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遴选社会资本方,并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与本项目有关的资产在完好、无债务、无设定抵押担保等情况下,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接受机构。
1.2.3本项目估算总投资80862.78 万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48%,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20%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80%,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资本金通过注册资本与资本公积以货币形式注入项目公司,其他以资本公积形式按出资比例注入项目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股东协议》,并按照约定占股比例出资,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占股20%,中标社会资本方占股80%。项目公司成立后,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到位资本金,不得影响项目融资及建设进度要求。
1.2.4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设计为“可行性缺口补助”。自项目运营开始日起,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获得收入,但使用者付费不能弥补项目公司运营成本,政府方将按照 《PPP 项目合同》约定,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1.2.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设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16年。
1.2.6政府在PPP项目中不参与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可能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突发环境事件、群体性事件,影响落地稳定等)享有一票否决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社会资本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资格条件包括: 1.1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即: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2独立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2019年-2021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3独立申请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1.6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1.4独立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5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1.6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1.7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如不具备则由项目公司按规定另行招标。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货物社会资本的资质和能力要求为:1、施工能力:(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近五年以来(自2017年8月至今),至少具备1项(含1项)已完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3投资能力按净资产数值为准,净资产按照申请人净资产确定;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方案”等一项或多项证明资料累加确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2-08-11至2022-08-18,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有限数量制,且未参与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2-09-08 11:00(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四电子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09-08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 2022年09月08日11时00分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程序,本项目开标采用“钉钉软件”视频会议形式,请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添加代理机构钉钉账号“18152002525”,并备注项目名称信息、投标单位名称。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发布。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乐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康乐县胭脂路
联系方式:0930-44214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金地诚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创孵化园7层709室
联系方式:0931-8617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平
电 话:0930-442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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