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要取得新进步、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这对苏州如何进一步深化水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
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都是苏州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苏州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探索水生态修复新模式,完成了一批有颜值、有品质的水生态修复项目。
昆山天福湿地通过一系列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在资源保护和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成功入选“生物多样性100+全球典型案例”,也是苏州唯一一例;
苏州高新区太湖金墅退圩还湖项目,在北太湖打造了一片水下森林,有效保护太湖水源地水质和生物多样性;
吴中区的太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在今年年初发现了54200多只骨顶鸡,成功达到国际重要湿地标准。
人工湿地有别于天然湿地或景观湿地,后者无法应对污水的持续排入。在自然资源有限、城镇化仍在不断发展的今天,人工湿地要在效能上下功夫,向科技要效益。比如,使用垂直流湿地这类节约用地、处理效果好的人工湿地,突破一些人工湿地占地大、运行两三年就荒废无法使用的短板和瓶颈。长效、高效、持续地处理污染,才能应对未来城市发展、气候变化带来的更大挑战,共建清洁美丽苏州。
为啥有些地方的支流、断头河治理好了,但主河道的考核断面仍然做不到稳定达标?面对这样的问题,需要采用系统化解决方案,点线面统筹考虑,积极开发新的生态空间,不仅要“控源”,也要开创“生态净化”的空间,因地制宜制定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做好水污染治理的生态工程,真正做到流域性的系统化治理,实现水岸同治、水清岸绿的目标。水生态修复,去除污染是打基础,要从原来的粗放式治理手段,向能够产生生态的水、带来生物多样性提升的生态化手段改进。
生物多样性的提升,不是简单的某些单种或几种生物数量的提升,而是要多种生物量共同提升,形成稳定的食物链循环,从“物种多样性”逐渐向更高层次的“生态系统多样性”提升,让污染物降解能力指数级增长,从而增强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恢复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让生态效益可以螺旋上升,实现生态溢出效应。
水生态修复重在用好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今年四月,苏州正式启动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针对国际湿地城市的要求,作为重要的一项Nbs技术——人工湿地,如何在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发挥更好的作用,从而提升水生态修复水平,向国际先进不断迈进。
来源:苏州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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