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消息,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相关工作部署,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水利厅联合开展了贵州省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
据介绍,经自查和生态环境部督查组现场核查,贵州省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共计存在问题181个,涉及58个县74个饮用水水源地。
我省分别于今年1月、3月分别开展了全省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工作,摸清了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督促各地按照“一个饮用水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的原则,制定了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完成时间节点。制定并印发了《贵州省县级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同时,对全省9个市州的43个水源地开展综合督查,重点检查是否完成保护区的划定、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是否到位,督促各地工作落实,履职尽责。7月上旬,由贵州省委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进展滞后的地区进行了全省通报批评。9月上旬,又对14县(市、区、管委会)水源地整治工作进度滞后进行通报。
通过专项行动,我省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当前仍存在历史欠账多,部分饮用水源地界标、警示牌等设立不规范、不完善;面源污染还未得到根治,保护区还存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未完全收集处理等问题。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标准规范界标、警示牌设置,全面整治面源污染,加快推进保护区范围内原住民搬迁工作,完善硬隔离设施,尽快建成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持续强化执法监管,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加强保护区项目准入,禁止建设与保护无关的项目,联合水务、住建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对违反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从严查处。
同时,加强水质监测,严格按照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频次要求,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加快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建设,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尽快实现自动监测设施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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