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下午,省环保厅就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约谈江阴市、溧阳市、南通市通州区、启东市、连云港市赣榆区、灌云县、盱眙县、高邮市、宝应县、泰州市高港区、宿迁市宿豫区等11县(市、区)政府。
会议首先通报了11县(市、区)在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截至7月底,江阴市、启东市、盱眙县、连云港市赣榆区、灌云县、高邮市、宝应县、泰州市高港区整治进展缓慢,整改完成率均为0;南通市通州区、宿迁市宿豫区完成率达到了30%,但均有多个问题“零”进展,宿豫区还未完成保护区划定。生态环境部5月20日-6月2日督查交办的141个问题,截至7月底,已完成整改69个,完成率49%,溧阳市、启东市、灌云县、宝应县进展较慢,整改完成率均低于20%。
会议指出
从我省饮用水源地整治进展情况看,有三个“不应该”。一是各地自查发现的191个环境问题,截至7月底仅整改完成35%,低于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6月份平均进度(39%),实在不应该。二是在各地自查的191个问题基础上,5月份生态环境部专项督查又交办我省141个新问题,数量在全国排在第八位,说明各地自查不认真、不彻底,实在不应该。三是省里部署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已有4个月,部分地区问题整改进展为“零”或不足10%,实在不应该。
省环保厅副厅长陈志鹏要求:
一方面,要加快推进整治。
针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具体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同时,各地对上级督查交办的、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一并纳入整治范围。各地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整治措施,进一步提高整治效率,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另一方面,要狠抓责任落实。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扛起水源地保护的政治责任。一是建立“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件”的问题包挂制度, 8月底前,各地要将领导包挂情况上报省环保厅。二是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由设区市政府负责审核,做到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会议透露,近期省环保厅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地饮用水源地整治开展现场督查。对约谈后仍然迟缓的,将组织调查原因,发现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情形的,向纪委监察委提出问责建议。年底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严肃追究属地政府领导责任。
会上11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不去解释、不讲理由、不讲条件,深刻分析问题原因,查找不足、压实责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以赴推进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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