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水资源丰富,全县有大小水库百余座,为全县人民提供了主要的用水资源,然而经有关部门抽样检测,发现全县各乡镇均存在水库水质不达标情形,抽样检测显示水质化学需氧量、总磷成份超标。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保护理念,保障我县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今年年初,吉水县检察院以吉水县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开展水库污染整治公益诉讼小专项行动,旨在改善群众用水环境,助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针对水库水质不达标情形,吉水县检察院办案干警以相关部门抽样检测数据为基础,先后对全县十八个乡镇受污染水库进行了现场查勘、调查走访、查找污染源头,发现水库不达标的主要原因集中在库底淤泥、投肥养鱼、养鸭等畜禽养殖粪便污染以及少数周边小作坊企业生产污水排放等。基于上述调查分析汇总,吉水县检察院依法陆续向相关单位和责任部门发送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部门针对不同致污原因切实采取对水库进行底库消毒清淤,规范养殖、清除周边污染源等有效措施,改善水体质量。
下一步,吉水县检察院将对检察建议加大督促落实力度,持续推进水库水质整治,改善人民群众用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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