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境内河道纵横、水网密布。近年来,无锡市大力实施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截污不到位、河道水系不畅、“断头浜”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城市河道特别是城区内一些小河道的水质仍然较差,已经成为影响城市形象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为此建议:
一、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地推进河道综合整治
河道水质问题在水中,根子在岸上。在一些问题突出的河道两侧,至今仍有为数不少的工厂、仓库、餐馆,大量污水直排河道。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从源头抓好河道整治。建立河道基础台账,进一步摸清城市河网水系现状。全力推进河道确权工作,明确河道管理边界,划定河道保护“红线”。加强水岸规划定位和控制,从规划管控上防止污水直排。因地制宜地确定河道功能定位。如自然景观类河道,尽力保持河流的原始、自然特征和状态;公园广场类河道,使公园、广场与河道相融相依,充分体现人水和谐的亲水感受;旅游观光类河道,深挖文化内涵,对沿河桥梁、建筑进行美化。科学合理地调整水系河网布局。鼓励在新建住宅小区内新挖河道,把优美的水环境引入住宅区,既美化人居环境,又能使河道水循环更加合理。
二、坚持截污优先,切实解决河道治理中的突出问题
治水先截污。当前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核心,要牢牢抓住“截污”这个牛鼻子,下决心解决遗留问题。当前截污的突出问题,是小河道沿线至今仍有污水直排的城中村、老旧房和违章建筑。对其中已经启动拆迁程序的,要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对虽纳入拆迁范围但未有拆迁时间的,尤其是近年内难以拆迁的,一定要有切实有效的阶段性截污措施,绝不能任凭污水直排;对临河而建的违章建筑,要坚决依法拆除。要认真组织截污工程“回头看”,该修的修、该改的改,以更好发挥其实际效用。合理推进各类配套工程。河道治理需要综合施策,在坚持控源截污优先的基础上,清淤活水、调水引流、河岸整治和生态修复等各类工程要齐头并进,多管齐下。同时,要借助河道治理契机,推动防洪排涝、环境美化、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城中村老新村改造等各类相关工程的实施。建立相应的河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工程验收考核和后期监管。严把工程验收关,适度延长考核期限,对那些质量马虎、未通过考核的企业要列入行业“黑名单”。加强地下工程监管,推进区域污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污水监控平台建设,对污水日常运行、水位及污水处理厂的调度等进行实时监控。
三、坚持高位协调,统筹推进河道治理各项工作
河道综合整治难点在于“综合”,而关键也在于“综合”。要明确责任主体。不断加强各级政府层面的协调沟通,进一步明确河道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此基础上确定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以真正实现各相关部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加强区域联动治理。重视市级层面的协调,使上下游区域的治水变“单打独斗”为“齐心合力”,形成统一治理、相互协作、快速高效的联合整治新机制。注重水岸协同治理,把城市河道治理与城市滨水区开发融为一体,特别是环城古运河沿线区域要充分利用好“亲水”优势,通过水环境的改善来激发新的建设开发热情。
四、坚持文化重塑,致力打造江南水乡特色名片
无锡的河道历史悠久,一些大的河流景观建设较好,尤其是环城古运河风光带的建设,极大地提升了城区河道的景观特色和文化品位,并形成了连续的观景带。加强河道管理,首先要建立集水资源综合调度、景观和观景、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水景观体系”概念。城区河道两岸,是人们休闲娱乐的理想场所,需充分考虑城市对河道景观和环境和谐的要求,从水体、植被、亮化、桥梁等方面全方位地塑造观景元素。其次要注重桥梁及沿河建筑整体风貌的塑造。在考虑河上桥梁及沿河各个单体建筑或设施的布置、设计时,必须把这些建筑或设施摆到整条“河道水环境带”这个层面上加以通盘安排。三要重视沿岸古迹保护与文化挖掘。河道治理中,文物保护和文化发掘始终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有的河道拥有年代久远的文物古迹,整治中应通过保护、开发,恢复古迹,设计成特色鲜明、风格独异的特有景观;有的河道诞生过脍炙人口的民间传说,整治中应挖掘其文化内涵,加以弘扬放大,并将其融合到工程建设之中,充分展示江南水乡、历史名城的无限风光。
五、坚持多元筹资,探索民间资本投入机制
坚持把政府性资源、公共性资源、间接经济资源,通过市场手段转化为直接可利用的经济资源,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河道整治中,从而探索形成河道治理工作社会化投入的新机制。一方面积极探索把排污和垃圾收费政策与贷款建设截污管道和污水处理厂联系起来,把河道水域经营权拍卖与沿河环境保护管理结合起来,把河道整治与沿河土地开发捆绑起来,促进社会多元投入及良性保障。另一方面,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引导沿岸居民、单位认养河道两旁绿地,降低河道管养成本。探索农村公益性水利投工投劳“一事一议”新办法,引导和组织农民对河道清淤、清草。发动社会各界为改善河道水环境捐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相关水利建设扶助资金,把河道治理纳入到棚户区低洼地改造、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中。
六、坚持长效管理,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
“河长制”实施以来,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受到省内外的关注和肯定。但也要看到,“河长制”管理工作在不同地区不同河道还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特别是到了基层,一些河长由街道干部担任,但事实上其并不具备协调、监管、治理的权限和能力。因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长制”管理机制。根据每条河道的特殊性,合理选择河长,让真正能解决问题、应该去履职的切实担责。加强对各级河长的培训,让河长参与到治理的规划、方案制定、审批论证、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去,全面了解所管河道情况,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建立针对河长个人的奖惩考核机制,以严格的考核促进河长制管理的不断深化。制定更加严格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要确立每项工作的阶段性目标要求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把河道治理完成情况纳入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坚持公开透明,有效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要真正取得实效,信息的公开透明和全社会群众的监督显得非常重要。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仅要公布河道整治计划和进度、河道水质监测数据,还要定期公布工作完成及运行情况、定期通报水质达标情况和各地相关方案实施情况。要建立监督举报平台,通过整合电视台、报纸、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多方资源,搭建舆论监督举报受理平台,引入有奖举报机制。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通过组织开展保护河道活动,让人人参与河道水环境保护和管理,增强群众保护河道水环境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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