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龙湖区联合金平区、澄海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区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和属地街道,并邀请汕头市海事局属地海事处、公安港航分局,协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外砂河、新津河及梅溪河段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违法停泊船只、水上船屋,以及岸边的违章搭建物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龙湖区委副书记、区长柯延鹏,副区长林文光参加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分水、陆两路,依次巡查了外砂河、新津河、梅溪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对水面上违法停舶船只釆取强制措施,拖离水源保护区,并集中进行销毁,对在水源保护区游泳、钓鱼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本次联合行动共查扣违法船只、船屋20艘,拆除水源保护区内陆域违章搭建物18处。
龙湖区高度重视水源保护工作,阶段来,为强化龙湖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区生态环境部门坚持“宣传引导、打防结合”的原则,在大力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的宣传引导的同时,不断加强巡查执法,共组织6次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700多人次,执法船只、拖船等大型设备近百台次,整合街道、部门和社会志愿者力量,组成专业巡查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并定期对受损的围护网进行修复加固,启动高清视频监控和远程广播系统全覆盖建设,多管齐下提升保护区的监管能力。
下来,龙湖区将在保持常态化巡查监控的基础上,不定期开展突击执法行动,持续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一切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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