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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新增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等行动目标。
未来5年,农村水环境治理市场将如何发展?又会有哪些新的机遇?一起做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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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方案》全文附于文末
1看点1:6大治理目标,覆盖8万个行政村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突出短板,着力攻坚。具体分为6大目标指标:
一、到2025年,新增完成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
三、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四、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
五、农膜回收率达到85%;
六、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8万个行政村做环境整治,什么概念呢?
资料显示,2019年我国行政村数量约为51.5万个。8万个行政村,也就是总量的15.5%。这个比例从总体上看是不大的,但是单独拿出来,所产生的的经济体量也相当惊人。即使按照最简单的模型估算,“十四五”期间农村环境整治的市场空间也要超过3000亿元。
而根据北京大学的数据,在过去的“十三五”期间,仅农村污水处理的市场就已达到了800亿元,本轮的整治,更可见一斑。
这8万个农村市场将主要分布在哪里?《行动方案》并未给出具体说明。但参考农村环境整治的主要任务及国家印发的乡村振兴相关文件,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是重点对象,环境要求也最高。这也意味着,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仍然是农村市场的主要战线,山东、河南等省市本身农村基数较多的地区次之。
△ 资料来源:观研报告网,根据公开资料整理2看点2:五项重点任务,农污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是重中之重
《行动方案》从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行动、养殖业污染防治等5个方面,明确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任务安排。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和覆盖水平,强化县域统筹,突出重点村庄,分区分类治理生活污水;对非正常运行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有序整改;加强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衔接,推进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
二是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生活污水、垃圾、种植、养殖等污染统筹治理。优先整治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开展典型地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示范。
三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精准施肥,分区域、分作物制定化肥施用限量标准和减量方案,依法落实化肥使用总量控制,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和测土配方施肥。
四是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落实严格的农膜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网络体系,推进农膜回收重点县建设。
五是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畜禽粪肥限量标准;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
在所有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农村污水处理及黑臭水体整治仍是重中之重。
3看点3:针对农污治理,鼓励采用人工湿地等生态技术
《行动方案》指出,“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污水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采用生态处理技术,可通过黑灰水分类收集处理、与畜禽粪污协同治理、建设人工湿地等方式处理污水,达到资源化利用要求后,用于庭院美化、村庄绿化等。”
农村污水的治理,有着与城市完全不同的特点,成本、便利性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人工湿地技术之所以在文件中榜上有名,被点名推荐,自然离不开其优秀的经济效益和生态价值。
如何规避湿地经常出现的易堵塞、出水不稳定、“僵尸湿地”等问题,是后期诸多环保企业在农污市场红海中角逐的技术点。此外,随着美丽乡村等概念的推广,如何将湿地功能从传统的强调废水处理,转向景观、生态、乡村文化等价值延伸,也对环保设计师们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然,不管湿地怎样发展,填料、水生植物应该始终都会是湿地的根本组成元素。以这些业务为主的供应商,面对如此“美丽”的市场利好,未来5年无疑也将迎来更好的发展势头。
4看点4:针对黑臭水体,开展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
《行动方案》提出,要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国家监管清单,优先整治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稳步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在技术层面,文件要求:“针对黑臭水体问题成因,以控源截污为根本,综合采取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省略部分内容…)对清淤产生的底泥,经无害化处理后,可通过绿化等方式合理利用,禁止随意倾倒。根据水体的集雨、调蓄、纳污、净化、生态、景观等功能,科学选择生态修复措施,对于季节性断流、干涸水体,慎用浮水、沉水植物进行生态修复。对于滞流、缓流水体,采取必要的水系连通和人工增氧等措施。”
可以看出,《行动方案》对黑臭水体的治理提出了细致的技术层面要求。系统治理是整体思路,截污→清淤→生态修复→水体净化是基本逻辑线。而关于生态修复,也要求因地制宜,不要动不动就种水草^_^
值得注意的是,“冲污稀释”的做法在《行动方案》中被明令禁止,要求“严禁表面治理和虚假治理,禁止简单采用冲污稀释、一填了之等“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根据以往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保督察典型案例,类似冲污稀释、撒药治污等表面治理手段都将被通报甚至面临行政刑事处罚,值得警戒,切莫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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