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编制实施将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方向指引和重点举措。黄河下游由于先天不足的客观制约和后天失养的人为因素,生态环境形势不容乐观,水资源紧缺,发展与环境争水的矛盾十分突出,生态退化与环境污染交织,河口自然湿地退化趋势尚未遏制,需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夯实高质量发展根本基础,需要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中予以充分考虑。
黄河下游生态保护面临突出问题
水资源衰减与用水刚性增长矛盾突出,用水效率有待提高。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竞争性用水激烈,水资源短缺将成为长期制约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要素。同时,河南、山东所处的下游地区作为中国的农产品主产区、人口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工业化“与河争地”的现象非常突出,农业种植规模与水资源条件不匹配。
河流生态功能持续退化,河口自然湿地功能萎缩。黄河干流高度人工化,河道径流受水量调度高度影响,造成汛期河道水量明显下降,河流洪水过程、水文情势、生态功能受到严重影响,河水难上滩,河流河岸生态系统受损。部分河段水电开发程度高,河流纵向连通性遭到严重破坏,生态流量被挤占,河流廊道生态功能严重退化。黄河入海水沙减少,影响河口湿地淡水水源补给,破坏了近海生物的生存坏境和盐沼湿地生境分布格局,“河-海-陆”水文连通受阻,湿地植被持续退化。
部分地区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风险高。黄河流域下游部分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农村水源地不能满足规范化建设要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管网不健全、雨污混流溢流等现象还比较普遍,部分地区存在污水未收集处理直排入河现象。黄河河南段仍存在破坏黄河生态的违法案件线索,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仍有鱼塘未清退。黄河中游河南省三门峡等地区土壤存在不同程度重金属超标现象。
滩区是黄河下游河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行洪、滞洪和沉沙的重要功能。黄河下游河道内有120多个大小不等的滩地,涉及河南、山东两省43个县(区)。滩区治理压力大,防洪减淤仍存较大隐患。
推进黄河下游生态保护与发展重点任务
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实施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精细调度,充分考虑下游生态取水尤其是黄河三角洲湿地的生态补水。在滩区深入开展节水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现代林业和生物肥料等技术研发,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应用节水综合技术。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推动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加强生态流量管理,强化流域重大控制性水利水电工程水量统一调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推进黄河滩区治理,重点修复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系统,加快实施黄河三角洲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落实河口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有序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河岸带生态保护与修复、有害生物防控,推进河口湿地自然修复与科学管理,采取水量调度与生态流量管理、生态水量保障与生态补水、人工干扰影响河湖阻隔的生态连通等措施,促进河口敏感、重要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修复。
强化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污泥处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优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滩区居民点外迁的农村社区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对滩区内保留村庄因地制宜进行处理处置。河南省沿黄各市及河南沿黄部分城市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持续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开展农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以危险废物为重点开展固体废物排查与综合整治。
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依托和发挥黄河流域特色生态资源禀赋优势,发展生态产业,着力打造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教育科研等领域的“河南样版”和“山东样板”。在滩区实施粮食高产创建、高效特色农业、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发展精品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提升黄河滩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提高滩区绿色农产品供给能力及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建立健全黄河下游生态保护与发展长效机制
加大对黄河下游的投入力度。目前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大气、水、土壤和农村污染治理资金,生态保护、环境应急、监测监控等能力建设缺少对应的专项资金。应研究设立黄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基金或专项资金,完善环保投资中央项目储备库,对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对滩区生态治理的支持力度。
不断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对均衡性、重点生态功能区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加大下游地区、径流区及重点水源区域困难县区的支持。探索建立跨界断面水质水量双控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和推广黄河流域水权交易机制,组建黄河流域水权交易中心。建立滩区生态移民补偿机制,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对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付出发展代价的地区实施补偿。
严格生态环境监管与执法。建立黄河下游黄河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由河南、山东各级政府牵头负责统一协调组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涉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相关涉河部门联合对各行业内法规进行梳理,查找冲突点与契合点,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建立一套完善的联合执法法律法规支撑系统。强化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建设,加强执法联动,明确涉河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等衔接程序,规范案件办理工作,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有力打击黄河下游河道内各类涉河违法活动。
打通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黄河下游地区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联合建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环境执法、环评管理、自然生态、核与辐射等数据整合集成、动态更新,实现下游地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共享开放。以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为重点,开展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调查,逐步建立监测评估能力,并纳入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平台。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地方立法和标准制定,形成和固化最严格的水功能区划制度、排污口设置管理制度、水资源管理和节约制度、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河道管理和滩区治理制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区域协同监督管理制度、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为黄河流域下游治理与保护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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