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饮用水源地概况
五号水库始建于1977年,1985年基本建成,设计总库容3060万m3,取水量1300万吨/年,现使用32年。去年全年取水量为1252万吨。
细鳞河水库始建于1984年,1987年建成,处于松花江流域梧桐河支流细鳞河中游,水库设计总库容3207万m3,水库设计供水能力为6.5万m3/日,实际供水能力为4.5万m3/日,去年全年供水量为1436万吨,供水人口20万人。
二、 中央督查期间问题
2016年7月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信访事项交办函指出我市五号水库存在饮用水源地污染及监管问题。
三、 专项整治
1、强化对水源地的管理。2017年对保护区边界、范围重新进行区划、调整。对破损的饮用水源保护区20多块界牌、标牌重新进行修复,增设了16块安全警示牌和保护区标牌,在大坝、取水口和溢洪道等20处安设自动监控系统(其中动点14个,定点6个)。
2、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监测,市环境监测站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的例行监测,汛期加密监测。省水文局在两个水源地取水口各安装一处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水源地水质进行实时监控、预警。
3、健全管理和应急机制。制定《五号水库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细鳞河水库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预警系统全面提升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水平,着力提高水源地应急保障能力,及时处置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以保障饮用水源的安全。
4、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大力开展以保护饮用水源地防护区和加强废水排污企业环境监管等为重点的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将处于细鳞河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鹿场限期拆除,将处于五号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种参场限期拆除,将处于五号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专家培训中心楼停止使用,将五号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的非法烧烤行为依法取缔;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状况,杜绝企业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破坏活动。
5、严格环保准入,加强源头监管。环保局严把项目审批关,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6、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意义。通过向饮用水源保护地周边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进一步引导和提高了公众积极参与和保护饮用水源意识。
四、 整治成效
我市两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12)三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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