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心与支持。
根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环环监〔2018〕25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相关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0号)有关要求,我省认真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目前我省52个地级水源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县级水源地问题已完成整改51个,其余29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整改。
现将《福建省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函报生态环境部、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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